2016年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6月23日在北京召开。宝鸡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李智慧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以“仲裁机构廉政建设工作”、“仲裁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发展战略”、“互联网+仲裁”为主题,全国50多家仲裁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石海处长主持。
李智慧书长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的利与弊”这一议题做重要发言,他指出,宝鸡仲裁委自2008年开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工作以来,按照纠纷处置在一线,矛盾化解在基层的思路,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县区交警大队设置了14个仲裁工作站,探索建立了符合宝鸡实际的工作运行机制,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和宣传效果。
社会效果体现在这几方面:
一是当事人快速高效解决纠纷的目标得以实现。我们仲裁工作站调解案件现场办理,程序简便,高效快捷,减半收费,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
二是交警部门的行政执法效率得以提高。事故处理交警从繁琐费时的调解工作中解脱出来,精力更多更快地投入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快速处置。
三是节约了司法资源。近几年我们仲裁案件增加较多,人民法院受案数量也急剧增加。大量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案件的处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民法院的受案压力,让司法资源更多地投入到热点难点复杂案件的处理上。
四是交通事故信访案件数量减少。由于大量的案件按照正常的法律途径得到解决,所以,交通事故信访案件的数量减少较多。
总之,这项工作社会各界是认可的,群众是欢迎的、接受的、满意的。开展这项工作,我们追求的不是经济效益,而是社会效益,也体现了仲裁工作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另外就是宣传效果。案件是最好的广告,口碑是最好的宣传。过去我们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通过行业进行系统宣传,通过上门服务对企业进行点对点的宣传,各有优势,但都有局限性。而每一起仲裁案件的办理,都可以让当事人及其身边的人成为我们的广告宣传员,不但推行了仲裁制度,还提升了仲裁委的社会形象。
他认为,仲裁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方便了群众,展现了多元化的优势,没有弊端。
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卢云华做了总结讲话,他指出,全国仲裁机构应当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反腐倡廉的战略思想保持一致,严格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规范的做好各项仲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