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举办《监察法》学习培训

10月26日下午,宝鸡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学习会议,邀请市纪委马鹏俊同志,为全体党员和工作人员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马鹏俊同志从《监察法》的历史更迭、立法和体系、监察机关的职责、监察对象的范围、几种特殊管辖、监察权限、处置的五种方式、对监察机关的监督八个方面对《监察法》进行了详细生动的解读,使我办工作人员对《监察法》有了更加全面深入地认识。

仲裁办党支部书记李智慧在培训动员讲话中强调,《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反腐败国家立法。通过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仲裁办全体同志要认真学习《监察法》,突出重点,把握要义,学懂弄通,增强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履行仲裁职责,既要干成事又要确保不出事,努力开创仲裁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