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6日,第五届宝鸡仲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副市长、宝鸡仲裁委员会主任贺东主持会议,第五届宝鸡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宝鸡仲裁委员会2020年工作报告及2021年工作要点;听取并审议了宝鸡仲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对下一届工作建议的报告;审议了宝鸡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及第六届委员会组成人员方案。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报告和方案。
贺东在会议讲话中指出,第五届宝鸡仲裁委员会在化解经济和社会矛盾、优化营商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他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仲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仲裁机构是争议解决的法定公益机构。仲裁委办公室及全体仲裁员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找准仲裁定位,发挥仲裁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仲裁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推进仲裁制度创新,加强仲裁队伍建设,丰富仲裁服务方式,提升仲裁服务水平,为有效预防化解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仲裁服务和保障。
二要创新拓展业务。仲裁委员会要围绕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主动作为,适应新需求,加强仲裁能力建设,提高应对新情况的能力。
三要统筹兼顾换届工作。换届既是法律制度的规定,也是仲裁发展的内在需求,要从仲裁工作的实际和仲裁事业发展的需要出发,以提高宝鸡仲裁公信力为目标谋划换届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坚持问题导向,把换届与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及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换届工作严密、合法、依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