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仲裁委员会关于表彰2014-2015年度仲裁典型案例的决定

宝仲发[2016]14号


仲裁员、办公室各部:
为了隆重纪念宝鸡仲裁委员会成立20周年,充分发挥仲裁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提升仲裁工作水平,根据《宝鸡仲裁委员会关于推荐评选2014-2015年度仲裁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经仲裁员推荐,仲裁委办公室组织典型案例评选小组评审,仲裁委员会决定,对评选出的2014-2015年度十件仲裁典型案例予以表彰。希望全体仲裁工作者认真体会典型案例中所展现出的仲裁理念和仲裁精神,在办理仲裁案件中,突出仲裁制度特色和优势,公正、快捷、和谐仲裁,努力打造宝鸡仲裁“高效双赢”的品牌,为宝鸡仲裁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宝鸡仲裁委员会2014-2015年度仲裁典型案例



宝鸡仲裁委员会
2016年8月16日

宝鸡仲裁委员会2014-2015年度仲裁典型案例

一起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的和解典范

案情介绍:本案是一起自然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申请人承租商业房产从事餐饮经营,因排烟问题与相邻住户无法达成谅解,环保执法部门勒令承租人停业,进而产生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仲裁庭悉心了解当事人发生纠纷的根本原因后,研究相关法规,走访专业机构,探讨涉案房屋排烟改造的方案,追寻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的可能。在掌握没有切实可行的排烟改造方案的情况下,若裁决解除,承租方装修损失的鉴定周期较长,必会产生新的房屋租赁闲置损失,并且原有的装修会被拆除,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仲裁庭抢抓案件最佳处理时机,积极向当事人辩法析理,引导双方权衡利弊,共同探寻一种高效、经济、合理的解决方案。仲裁员勤勉敬业的精神感化了当事人,调解反悔后再次达成和解,并在春节前夕监督当事人现场履行。双方当事人如释重负,对仲裁庭心怀感激。

仲裁员:高建中 蔡胜军 杨冰泉 仲裁秘书:侯宇杰

颁奖词: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法律却板着面孔一成不变。社会矛盾往往并不是与法律规范的设定严丝合缝,它常常游离于法律的笼罩之外。仲裁人的赤子情怀,平息了汹涌的浪涛,浇灭了炽热的怒火。案件纠纷最终达成调解并自动履行,防止了损失的进一步扩大,避免了社会资源浪费。使案件以近乎完美的方式终结,也使仲裁人的形象在当事人的心目中倍加敬佩。


一起标的两亿元的借款担保合同仲裁案

案情介绍:申请人A公司与B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B公司为借款人,申请人为贷款人,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后A公司又分别与本案被申请人C公司及某自然人签定《保证合同》,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B公司未按约定还款。该案所涉借款合同纠纷经陕西省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担保合同约定有仲裁条款,申请人就担保纠纷向本会申请仲裁。
仲裁庭认为,被申请人C公司、某自然人应该承担担保责任,在本案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连带承担借款人B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连带清偿责任,并就已承担的部分,有权向债务人B公司追偿。

仲裁员:汶莉 张志宏 辛宁叶 仲裁秘书:石文辉

颁奖词: 本案是本会成立以来最大的一起合同纠纷仲裁案。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民间借贷日趋活跃,借贷规模不断扩大。然而,由于我国金融和法律体系相对不够健全,民间借贷风险渐增。仲裁机构承担民间借贷纠纷的仲裁,发挥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的优势,化解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矛盾,是机遇更是挑战。本案表明顺势而为,为地方经济建设排解困难,定纷止争,支持企业发展,化解资金困局方面仲裁委做出了应有的社会担当。
仲裁庭能够围绕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大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作出裁决,确保了案件仲裁结果的公平、公正、合法,在民间借贷保证合同仲裁方面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一起不辞辛劳、精诚合作的成功实践

案情介绍:本案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申请人为实际施工人,第一被申请人为建筑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为建筑公司内设分公司负责人,由申请人以第一被申请人内设分公司第一项目部名义承建某工程。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撤出工地,并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强行入驻施工现场。申请人提请仲裁,认为由于被申请人拖欠工程款,导致其生产、生活陷入困境。庭审中申请人情绪一度失控,与被申请人爆发激烈冲突,经仲裁庭耐心劝解,申请人才同意按程序继续进行。案件鉴定期间,仲裁庭两次奔赴位于深山的施工现场勘验,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此时,被申请人又以法院执行其他案件为由,要求该工程款应从材料款中扣除。最终,经仲裁庭层层剖析,理清是非,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裁决,将所有争议悉数圆满解决。

仲裁员:毕应生 余红斌 王青健 仲裁秘书:林己钧

颁奖词:一个没有资质的施工者的权利能否得到维护?这样的问题考验着仲裁人的胆识与专业素养。倘若单纯依照法条裁决,势必会对当事人造成巨大损失,不但当事人的诉求无法得到满足,也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仲裁人依靠扎实的专业知识,对潜藏于案件背后的实质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耐心稳定双方当事人情绪。法与情一肩挑,用智慧与汗水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让仲裁这一解纷形式在陈仓大地上再立新功。


一起耐心细致调解化解矛盾的仲裁范例

案情介绍:该五个案件系购房者与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五名申请人购买被申请人开发的商品房各一套,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人履行了合同义务,但被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及办理房产证。为此,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和延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开庭前,仲裁庭试图进行调解,但双方情绪激动,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通过开庭审理,仲裁庭全面了解了案情,查清了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分析了矛盾的起因。鉴于该批案件系群体案件,还有同类案件即将申请仲裁。如果该批案件不能调解,可能导致双方矛盾升级,可能引起不稳定事件并造成诉累。为此,仲裁庭区别五名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三位仲裁员相互配合,各有分工,分别对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单方调解,经过耐心说服和劝解,双方从不愿意调解到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并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

仲裁员:辛宁叶 张广军 朱锋 仲裁秘书:马喆

颁奖词:该案涉及房地产行业敏感问题,结案后化解了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矛盾,社会效果好,社会认同感高。案件调解后,也为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思路和方法。本案之所以能够圆满地化解,和仲裁员对仲裁工作的热爱是分不开的,仲裁庭成员始终对仲裁工作保持热情并认真对待,以人性化的温情关怀,使矛盾冰雪消融,春风向暖。


一起申请人死亡的特殊仲裁案例

案情介绍:本案是一起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仲裁案件。2001年1月,申请人刘某与被申请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给刘某安置住宅房和营业房各一套。安置房建成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只给刘某安置了住宅房,却未安置营业房。刘某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已支付的营业房价款及给予赔偿。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刘某突然因病去世,仲裁庭得知后,首先依法对案件中止审理,面对仲裁中的这种新情况,仲裁员经过认真研讨后,首先确认了刘某的继承人,然后根据法律规定准许了刘某的子女以申请人的身份继续参加仲裁活动。庭审中,仲裁庭一面主动安抚申请人的情绪,一面积极与被申请人沟通、协调,最终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十分特殊的仲裁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仲裁庭:郑荣辉 高建中 孙海平 仲裁秘书:林己钧

颁奖词:申请人的突然病故把仲裁带到了一个未知领域,但这并未难倒仲裁人!为了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审理,仲裁庭在对案件中止审理的同时,不辞辛劳,多次联系申请人的多位继承人,并对申请人死亡的事实及继承人的身份进行了审查和确认,确保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仲裁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双方矛盾激烈时,仲裁庭以人为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得本案得以圆满解决,让仲裁这一法律制度,充分显现出人性化的温暖与理性的光辉。


一起充分运用规则,彰显仲裁特色的调解案例


案情介绍:这是一起常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申请人91户业主与被申请人某房地产开发商因天然气设备是否按期安装到位、未按期安装到位约定违约金是否过高等两个焦点问题争执不下,矛盾尖锐且无法化解。本案仲裁参与人人数之多,创本会处理此类案件之最。仲裁庭充分运用仲裁规则“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的规定,就个别案件开庭审理,其余案件在保障当事人仲裁权利的前提下,引导当人事达成书面审理的约定,进行仲裁。既节约仲裁资源,又减少当事人诉累。案件依法裁决后,当事人自动履行。未提起仲裁的其他购房人,也全部以本仲裁裁决解纷方案为蓝本,与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解,化解了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仲裁员:马龙胜 王青健 苏建华 仲裁秘书:侯宇杰

颁奖词:本案中业主与开发商矛盾尖锐,持续两年的纠纷,牵动着众多业主的利益和神经,若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得当,就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火药桶。仲裁人面对如此困境,一方面稳定双方情绪引导当事人理性面对,另一方面开动脑筋利用积累的办案经验,最后使案件得到了妥善的解决。仲裁人依靠非凡的智慧,彰显了处理仲裁案件独具的自愿、灵活、便捷的优势与特色。


一起成功调解的监理合同仲裁案

案情介绍:本案是一起建设监理合同纠纷仲裁案。申请人某工程咨询公司提起仲裁,请求被申请人某检察院向申请人支付合同内监理费余款、合同外延期监理费以及滞纳金。仲裁庭受理后,首先针对解决程序上的问题,在征求了双方意见后,将合同外部分约定为仲裁解决。进入仲裁程序后,双方对延期监理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经过庭审,仲裁庭先通过“背靠背”调解,后又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经过多轮协调,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制作了调解书并予履行,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得到了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

仲裁员:龚改弟 张效民 王军琦 仲裁秘书:林己钧

颁奖词:该案纠纷因仲裁条款只对合同内有约定,对超出合同的部分未能约定,致申请人态度强硬,寸步不让,给仲裁工作提出了挑战。仲裁员量体裁衣,剥茧抽丝,仔细分析案情,巧妙引导双方解决了程序问题。随后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多方调解化解了纠纷。本案审理始终,仲裁人依靠智慧软化了申请人的强硬,凭借深厚的法律素养和高超的调解技巧说服了被申请人,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实现了双赢,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份说理透彻、文采斐然的仲裁裁决书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由申请人给被申请人提供钢材,且送货至被申请人指定的建筑工地,被申请人应在约定期限内付款,逾期按每天每吨加价计算违约金。因被申请人仅支付了部分款项,申请人要求支付剩余货款及巨额违约金。仲裁过程中,被申请人经依法公告送达,未到庭参加庭审,本案依法缺席审理。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法律关系明确,仲裁庭在庭审中始终保持庭审的严谨和流畅,经过抽丝剥茧、层层剖析、对案件综合认定,最终并没有按照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裁决,而是对本案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的每个细节进行斟酌和分析,并结合法律得出公平的裁判,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利。为了使当事人知晓并接受结果,在制作裁决书过程中始终保持裁决书的主文、查明的事实理由和得出的裁决结果保持密切的关联和较强的逻辑性,在准确认定全案事实的同时对代理意见作出依据充分和法理透彻的针对性回应。裁决书整体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法律术语规范、繁简得当、析微解疑。当事人收到裁决书后,心服口服,并积极配合仲裁庭完成了后续工作。

仲裁员:余红斌 仲裁秘书:马喆

颁奖词:本案仲裁文书严谨规范,说理性强,彰显了仲裁的特点。 裁决书不仅让当事人知晓仲裁结果,了解仲裁结果是如何形成的,而且有助于增强裁判的社会认同感.该裁决书兼具规范性和创新性,法理与情理兼顾,文采与智慧并存,让当事人易读易懂,溶裁判、宣传、评价功能于一体,可谓仲裁文书注重说理释法的范本。

一起裁后解释、案结事了的成功案例


案情介绍:这是一起承揽合同纠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某村委会因整村临街绘制文化墙及武庙后期修建工程施工结算发生纠纷。开庭期间,被申请人委托两名工作人员出庭参加仲裁活动,对于本案所涉四份工程结算单内容不予认可,虽对四份结算单上的村委会公章真实性无异,却认为其系管理混乱而加盖的公章,故对申请人主张的下欠工程款数额不予认可。仲裁庭认为,签订的两份合同合法有效,申请人依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被申请人仅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支付下欠工程款及赔偿利息的违约责任。该案裁决后,被申请人以未收到仲裁裁决书等理由,提起了撤销仲裁裁决及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被人民法院审理后均予驳回。被申请人就本案司法监督程序完成后仍不执行仲裁裁决,村委会主任多次到秘书处要求仲裁庭就裁决内容进行解释,后经仲裁员不厌其烦地对没有参加庭审的被申请人村委会主任及群众代表就本案裁决内容进行详尽解释,该案才风平浪息。

仲裁员:王军琦 张少彪 武恩弟 仲裁秘书:石文辉

颁奖词:本案裁决后,被申请人提起了撤销仲裁裁决及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人民法院均予以驳回,反面印证了本会仲裁程序的规范和仲裁结果的公正。裁后面对被申请人多次要求本会对裁决内容予以释明的请求,仲裁员保持足够的耐心。经过对被申请人多次释法析理、答疑解惑终使被申请人最终认法服判,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一起跨地区的交通重伤案,仲裁解忧化干戈的成功典范


案情介绍:2015年5月4日,河南籍驾驶员王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107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岐山县蒲村路口处,遇令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横穿107省道时相撞,致令某倒地受重伤,两车受损。案发后,令某被及时送往医院,但经过两月多的治疗,仍处深度昏迷状态。为照顾令某,其亲属已筋疲力尽。之后,医院每天都在催要医疗费,令某亲属称已家徒四壁,无力支付,并多次聚众上访、闹事,要求交警部门尽快处理。由于令某治疗尚未终结,并且经医院确认令某处植物人状态,已无治愈可能。虽经交警部门协调,王某及该车承保的保险公司与伤者令某亲属多次协商,因分歧太大双方僵持不下。仲裁岐山工作站受理后,仲裁员与事故处理民警给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及赔偿的规定后,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愿接受仲裁这种纠纷解决形式,做一次性了断处理。在仲裁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按协议全部履行完毕。正是因为仲裁机制的介入把双方从矛盾困境中解脱了出来。

仲裁员:史明科 仲裁秘书:王玉

颁奖词: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往往要涉及数个家庭,救治伤者要耗费大量财力和人力,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矛盾。本案仲裁员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法情相依,力促和谐,使棘手复杂的矛盾圆满化解,维护了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