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仲发[2014]11号
为了拓展仲裁交流平台,加强仲裁工作联系,进一步提高仲裁员的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推进仲裁业务交流和仲裁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本会决定举办仲裁员沙龙活动。现将沙龙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员沙龙活动从2014年10月1日起启动,原则上每季度举办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情况和仲裁员的要求进行调整。
二、每次沙龙确定一个主题,并设一名主讲人和一名主持人。沙龙主题由主讲人自主确定,主讲人以本会仲裁员为主,也可根据主题邀请各行各业的嘉宾担任,主持人选根据沙龙主题由主讲人和仲裁委办公室商定。
三、主讲人确定主题后,提交内容提要和讲义稿报仲裁委,由仲裁委办公室通过宝鸡仲裁网站和网络通知平台发布沙龙活动安排通知。
四、每次沙龙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主讲人演讲,第二阶段为参与者提问与互动,第三阶段由主持人总结与点评。
五、通知内容包括仲裁员沙龙活动时间、地点、主题、主讲人、主持人以及参加的人员范围。每次沙龙活动参加人数原则控制在五十人以内。
六、参加活动的人员见沙龙活动通知后,于每期活动5日前,以短信、电话、邮件方式报名。
七、有适宜仲裁沙龙议题的仲裁员和各界人士请与仲裁委办公室联系。仲裁委将给予主讲人和主持人一定的工作报酬。
八、沙龙活动由仲裁委办公室统一组织和落实。
宝鸡仲裁委员会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