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帝脚下新枝绿

这里拥有母亲河黄河和长江的支流。
八百里秦川从这里向东铺开。
渭河从这里进入陕西向东流去。
多条支流从这里汇入渭河,其中一条支流叫清姜河。五千年前,神农氏炎帝在这条河流边出生,从此,农业文明犹如一轮朝阳,从陕西的西部、地球的东方冉冉升起。
沿着炎帝的足迹,周公旦在这里推行井田制,并制礼作乐,建章立制。
这里是宝鸡。
这里有全国唯一的青铜器专题博物院——宝鸡青铜器博物院,院里展示着叫“何尊”的青铜器,其铭文“宅兹中国”是“中国”二字最早的文字记载;另一件青铜器“朕匜”有铭文一百五十七字,是中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一篇判决书。
这里,是法规的诞生地。
1994年,当仲裁制度引入中国,人们感到了这片土地的悸动。 1996年,宝鸡仲裁委员会正式成立,向这礼仪和法制的圣地以古老而崭新的致意。

千河聚渭 仲裁起航


渭河进入宝鸡后,吸纳了通关河、小水河、清姜河、石头河、汤峪河、金陵河、千河、漆水河等数条支流。这些支流,孕育了华夏始祖炎帝,也浇灌了华夏礼制的土壤。周人的祖先是黄帝曾孙帝喾、元妃姜嫄的儿子弃,即后稷。后稷的后人迁至渭河流域岐山以南,由游牧而农耕,接受商朝的文化,特别是有关天命的观念。周朝建立之后,这套天命观念经过了周公旦的整理,成为立国的政治法理基础。周公旦,是周文王四子、周武王同母弟,华夏族。为西周初期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和教育家,被尊为儒学的奠基人。他辅助武王灭商,又助武王之子成王治国。公元前1042年至公元前996年的四十六年间,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周朝进入巩固时期,史称“成康之治”。
周公制礼作乐,建立典章制度,主张“明德慎罚”。周公一生的功绩为:“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洛邑,六年制礼乐,七年致政成王。”“文王有大德而功未就,武王有大功而治未成,周公集大德大功大治于一身。”
数千年历史反复,但明德、敬德、息诉、和谐,一直是民众的渴望,居中说和在民间源远流长。20年前,当仲裁以制度的形式出现,国人感到的是亲切和新鲜。
第一期《宝鸡仲裁》看上去已经有点儿毛边,纸张发黄。这期18年前的内刊上,记载着宝鸡仲裁委员会1996年一年的大事:1月,宝鸡市政府听取成立仲裁机构的报告。3月,宝鸡市编办同意成立宝鸡仲裁委员会,筹备领导小组成立。6月,筹备领导小组通过宝鸡仲裁委员会组建方案和工作阶段安排。8月14日,宝鸡市政府下发文件,同意成立宝鸡仲裁委员会。首届委员会委员7名,分别由专家、学者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张宝森任副主任、秘书长;26日,省司法厅准予宝鸡仲裁委员会登记注册,同意宝鸡仲裁委员会聘请的55人为仲裁员。9月14日,宝鸡仲裁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李智慧和刘虎成等四人,为最早进入宝鸡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如今,李智慧和刘虎成分别是宝鸡仲裁委员会的秘书长、副秘书长,同时又分别担任宝鸡仲裁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早在1996年前,在宝鸡市政府部门工作的张宝森,受命组建宝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律师为主,西安高校的十多名教授接受了我们邀请,成了仲裁员。对仲裁工作人员,我们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当时的要求是,法律大专以上文凭,上百人应聘,我们初录了十几名,最后经过面试,录用了4人。” 宝鸡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张宝森说,“1996年8月29日召开成立大会,8月31日,挂牌对外办公。到如今,宝鸡仲裁委员会已走过近二十年。这中间,宝鸡仲裁委员会汇聚了多方面的力量,如同众多河流汇聚渭河一样,领导的支持,部门的协作、人员的努力,社会的认可,共同促成了宝鸡仲裁事的起步和快速发展。”
宝鸡仲裁委最初的办公场地是原市政协的五间房。一年后,搬到市房改办,随后又租用了市人事局培训中心部分房屋作为办公用房。办公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2008年搬到行政中心,宝鸡仲裁委员会位于行政中心6号楼E座7层。乘电梯上去,办公地绕天井一周,如同一个宽敞的空中四合院。
现在,宝鸡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由最初的4人增加到12人。其中7人为正式编制,另有5名聘用人员,除司机外,均是本科以上学历。仲裁员由起初50名发展到206名。除了西安高校10名,仲裁员主要是本地人,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居多等。
宝鸡仲裁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为办公室,办公室设综合部、业务一部、二部。
李智慧说:“成立之初,没有案子,工作人员每天出去宣传,发传单,搭横幅。但效果比想象的来得慢。都宣传多次了,有人还认为仲裁是劳动仲裁。我们没有泄气,而是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情。咨询接待是仲裁委的对外窗口,也是仲裁委联系群众的桥梁。不管当事人咨询的问题是否属于仲裁范围,都让他们得到满意的答案。仲裁案件的受理,始终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既严格审查、依法办理,又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
1999年,宝鸡仲裁委员会有了第一辆公务用车。没有车的那几年,送达文书,工作人员骑自行车,坐公交车。

八方宣传 拓展案源


“如同一株破土而出的幼芽,虽然稚嫩,却充满了生机,虽然幼小,却蕴蓄着希望——这就是《宝鸡仲裁》。”挂牌对外办公一个月后的1996年11月6日,宝鸡仲裁委员会内刊《宝鸡仲裁》创刊,创刊词的开端,写着这样的话。
这句话,同样适用于新成立的宝鸡仲裁委员会。
仲裁作为舶来品,起初公众并不了解。一开始人们对仲裁效力有所怀疑,有人这样问仲裁员:有法院为什么要多出个仲裁委来?由于仲裁制度和仲裁机构建立时间不长,整个社会的仲裁意识不高,人们打官司只知道进法院,仲裁这一国际上通行的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有效方法,需要新成立的仲裁机构来推行。
宝鸡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之日起,就非常重视宣传工作,他们印发《仲裁法律制度及宝鸡仲裁委员会简介》等材料五万余份,在《宝鸡日报》开辟“仲裁园地”宣传专栏,分期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并在《宝鸡日报》上举办仲裁法知识竞赛,全方位介绍仲裁法律知识,设置近万元奖品,鼓励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利用《仲裁法》颁布实施和宝鸡仲裁委员会成立纪念日,在《宝鸡日报》等报刊上发表仲裁委领导的署名文章。与宝鸡电视台、市交警支队等合作,制作播出了《仲裁走进生活》、《仲裁的力量》等多期仲裁专题节目。在宝鸡广播电台多次开通仲裁热线,解答听众的提问。精选近年来的若干典型案例,编辑了《仲裁案例选编》,每两年举行一次十大典型案例评选颁奖活动,以案说法。同时,还多次邀请市级有关部门召开贯彻《仲裁法》座谈会,组织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上街设点宣传,并提供咨询服务。
同时利用《宝鸡日报》“律师信箱”栏目,选择带有普遍影响和现实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以问答的形式,把传统的普法说理与鲜活的事例紧密结合。
除了内刊《宝鸡仲裁》,仲裁委开通了宝鸡仲裁网站。《宝鸡仲裁》已印发了四十三期,总印数一万四千多份。宝鸡仲裁网站也多次改版,更具可读性。
近几年,结合优秀案例评选,与宝鸡电视台联系,利用《法制追综》栏目,专门制作《仲裁工作解民优》等专题节目,就交通事故仲裁等各类案件,举案说法。播出后节目在社会上赢得了广泛赞誉和好评,仲裁宣传效果得到进一步提升。
  宝鸡一直是国企重镇,有的企业人数超过5万。1953年,苏联援助我国的156个项目,宝鸡有好几个。这些企业,让宝鸡这个陕西西部城市,多年来一直处在工业强市的地位。然而,国企的独特地位,相对规范化的运作,纠纷案件很少。所以,很长时间里,这个工业强市,没有给宝鸡仲裁委员会提供一个成为强会的机会。然而,宝鸡仲裁委员会没有放弃做强会的信心。
仲裁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为企业等市场经济主体开展仲裁服务,每年坚持到20多户企业走访调研,强化仲裁与企业的联系。“理念进去,案件才能出来。”张宝森这样说。工作人员还主动上门,按行业分系统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主管领导、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仲裁法》培训。在企业聘任仲裁联络员120多名。
陕西宝成航空仪表公司的前身是部级管理的大企业。近年,公司有过几起仲裁案件,为租赁、贷款等纠纷。公司总法律顾问李玉杰说:“找仲裁,矛盾不激化,允许选仲裁员,自由灵活,快捷。在司法资源紧张的今天,其效果是比较好的。”
为了扩大案源,宝鸡仲裁委员会与市卫生局合作, 开展了医患纠纷仲裁工作。经过近两年的运行,已经有了较好的效果。还与市保险行业协会联系,邀请全市20多家财产保险公司,召开了保险系统仲裁工作座谈会,征求保险机构对仲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仲裁委在县区和有关部门设立了14个办事机构。他们还借助外地经验,组织人员去长沙、武汉学习,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引入仲裁机制。联合市交警支队在县区设立了交通事故仲裁工作站。案件数量有了重大突破,形成了宝鸡仲裁委特有的亮点和品牌。
联络员、工作站,延伸了仲裁工作的窗口,方便了案件受理。2008、2009年间,案件数量一直持续在120件左右;到2011年,案件数量超过1000件,当年居全国220多家仲裁机构第六位。近几年,受理仲裁案件一直位居全国仲裁界第十位,稳居西北仲裁界第一位。

一流队伍 保证质量


在2004年4月16日的《宝鸡日报》上,有一篇文章《宝鸡仲裁委员会公正裁决让人敬佩》,报道江苏省徐州市的一名律师郑猛,代表所代理案件的公司向宝鸡仲裁委员会表示感谢的事。郑猛是徐州永安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年下半年,江苏某钢结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宝鸡某药业公司达成协议,为后者建药品车间。开工不久,药业公司单方面终止了合同,并拖欠江苏公司工程款19万余元。郑猛作为江苏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向宝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郑猛担心,自己是外地人,仲裁委会有地方保护思想。然而,当他到仲裁委员会说明了情况,接待他的仲裁员李林、工作人员张宏明对他许诺:仲裁委一定会秉公办理。3月25日,郑猛拿到了仲裁裁决书,裁定由宝鸡某药业公司支付工程款。这个结果,让郑猛和其代理的公司的顾虑消失了。宝鸡仲裁委公正、热情的工作态度让他们折服。于是,郑猛特意从江苏赶到了宝鸡仲裁委,表示了对他们的谢意。
仲裁没有地域限制,居中公断一样没有地域之别。
李智慧说,宝鸡仲裁委员会坚持以一流服务水平,创造一流的业绩。高质量的仲裁活动,能公正、合理、及时地解决纠纷。宝鸡仲裁委严格按照《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员的任职资格选聘仲裁员,并结合委员会换届,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调整仲裁员队伍结构,广泛吸收专业人士参与仲裁工作,并使仲裁员队伍向专业化、多领域发展。206名仲裁员均为省、市内外法律、经贸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仲裁员全部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无论从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上,还是从品德修养上,宝鸡仲裁委仲裁员都是一支综合素质高的队伍。
选择仲裁,市场主体最看重的就是“公正”与“及时”。宝鸡仲裁委非常重视仲裁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强调“仲裁的生命在于公正”,要求仲裁员始终绷紧公正裁决这根弦,始终保持“中立”。为此,专门制定了《仲裁员守则》,《仲裁员办案规定》和《仲裁员管理办法》等。
宝鸡仲裁委邀请北京仲裁委副主任王红松,对骨干仲裁员进行了仲裁员职业道德和仲裁实务方面的培训。每年利用年会,交流经验,请西安、厦门等地仲裁负责人及高校教授来讲课培训。
仲裁工作站仲裁员的尽职尽责、爱岗敬业是仲裁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保证。
交通事故仲裁工作站分布在各县区交警大队,日常工作各自独立进行,仲裁委要做到全程监督不太现实,于是工作站仲裁员的个人素养就成了重中之重。为此,在每个工作站成立时,仲裁委就与交警部门联合考察选聘热爱此项工作、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的同志担任仲裁员,对他们进行扎实业务培训,同时从工作上、生活上对仲裁员给予关心和帮助,建立起了仲裁委与所在县区交警大队对工作站共同管理体制,保证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仲裁委从2010年、2011年所办理的案件中,筛选评定出十大典型案例,2012年年初召开仲裁员大会进行了表彰奖励,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对案件质量的示范引领作用。
  在办案过程中,仲裁委注重发挥承办秘书对案件程序的掌控作用,加快办案速度,缩短办案期限,确保案件程序合法、处理及时;发挥仲裁员对案件实体的决定作用,确保裁决公平、公正;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咨询指导作用,及时为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做好裁决后的沟通解释工作,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服气,争取做到案结事了。同时,坚持当事人对仲裁案件评价反馈制度,对当事人反馈的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并把这些意见反馈给仲裁庭,帮助仲裁员提高处理具体案件的能力。 
  宝鸡仲裁委根据新《民诉法》实施后对仲裁案件质量的新要求,结合工作的实际,制定印发了《宝鸡仲裁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保障案件质量的意见》,从仲裁队伍建设、健全规则制度、加强程序管理、拓展监督渠道等方面,提出了20项保障案件质量的措施,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仲裁委加强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和仲裁庭对仲裁程序驾驭管理的能力,做好立案、组庭、开庭、适时调解、文书起草审核等工作;严格文书审核,裁决书实行四级审核把关制度,即在仲裁庭做出裁决后,由承办秘书一审、业务部二审、秘书长三审、委员会领导四审的制度,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咨询指导作用,及时为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累计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议近百次,对百余起案件进行过专题论证。
  
    
敬德保民 调解纠纷


周武王灭商后,对处理殷商遗民和上层贵族,姜尚建议统统杀掉,召公说:“有罪的杀,没罪的留下。”周公说:“让殷人在他们原来的住处安居,耕种原来的土地。争取殷人当中有影响有仁德的人。”周公这种给人以生路,就地安置,分化瓦解的政策,深得武王的赞许。周公“敬德保民”的理念,同样给宝鸡仲裁人员处理民事纠纷以启示。
按照和谐仲裁的理念,宝鸡仲裁委更加注重仲裁调解,发挥调解中心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我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构建,加大裁决前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纷争;发挥仲裁秘书的调解引导作用和仲裁员的调解主体作用,强化调解意识,树立以调为主、以裁为辅、裁调结合的办案理念,使调解率大幅度地得以提高。
  调解中,仲裁员始终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把利民、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
宝鸡一公司与公司的司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司机欠公司承包费。公司提起仲裁,仲裁委裁决司机支付承包费,但考虑到司机经济困难,仲裁委让公司承担了近一半的仲裁费。
宝鸡仲裁委积极做好群体性、敏感性及疑难复杂案件的服务和协调,平稳办结了一批群体性案件。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在保证仲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方便当事人,缩短办案期限。
对涉及团体仲裁案件,宝鸡仲裁委特事特办,积极协助指导当事人办理申请仲裁的有关事宜。同时,对外地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案件,反复与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适时指导,完善立案所需的材料,避免当事人来回跑冤枉路,让他们一次来就能办完所有的手续。
今年70多岁的郝江荀,1998年聘为仲裁员。郝江荀说:“仲裁员一手托两家,化解纠纷,达到息讼止争,显示仲裁员自身能力。”郝江荀的调解经常向纵深和横向延展。他多次上门,以说服当事人的亲朋友为案件的解决寻找突破口。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阻止一家木器厂单方面终止合同,郝江荀是案子的首席仲裁员。他调查发现,涉案土地为集体性质,不可以开发;还了解到木器厂效益不好,职工在上访。郝江荀尽量调解,以缩短时间。他说服申请人的律师和朋友放弃合同,然后又说服被申请人的代理人和他们另一家合作方,给申请人适当做出赔偿。当庭写调解书,第二天木器厂的赔款就到了申请人的账户上。
宝鸡仲裁委充分利用仲裁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发挥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保稳定、促和谐的独到作用,妥善解决了一批事关民生的群体性案件和当事人争议较大的重大疑难案件。
年轻的仲裁员朱锋,尊称郝江荀是自己的老师。朱锋是陕西炎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又是中铁宝桥集团首席法律顾问。他的仲裁调解让人耳目一新,又非常有效。他主张,仲裁案件应当先开庭,待暴露双方的矛盾充分,再调解会更有效。一桩100万标的的案件——深圳一保险公司拟在宝鸡设分部,便在宝鸡买了房。后来房产公司延期交房,深圳公司因此提出要退购,提出仲裁申请——朱锋任仲裁员。他了解到,深圳公司其实因为金融风暴,想退出宝鸡市场。当时是2010年前,宝鸡房价正在攀升。一则宝鸡房价持续涨,退房对开发商有利;二则深圳方要停止扩张,和开发商目的殊途同归。朱锋感到调解起来很轻松。
“关键是仲裁员先对案件有个判断,这样,调解起来就很自如,别人易信服,也容易被说动。”朱锋这样说着自己的体会。
2008年,宝鸡一家大的房地产公司延迟交房。于是,同一小区的业主,在不同的时间,带着不同的诉求来到宝鸡仲裁委员会。
朱锋和多个仲裁员参与了上述同类案件的仲裁。 朱锋掌握的情况是,2007年末,南方是冻雨,宝鸡是冰雪天气,比较罕见,温度偶然会到零下15度。按照建筑要求,零度以下混凝土不可以使用,低于零度不可以施工。震后,宝鸡市建委对高层进行复核,提出未复核的不可开工。
朱锋接到案件,先给业主做工作,告诉业主房子迟交事出有因,获取业主理解;同时引导业主,自己的仲裁目的和仲裁请求是否一致,具体说,就是业主是要房子还是要违约金?“我建议业主,要房就不要得理不饶人,因为按照合同,开发商可以申请退房,花几十万买房的人,本意不是要求违约金的。” 朱锋这种分解仲裁目的和仲裁请求的方法,让业主豁然开朗。
再做开发商的工作。面对开发商一方,朱锋首先肯定有免责因素。朱锋说:“要说服对方,应该先理解对方,这样对方才有可能不排斥仲裁员的意见。”
接着朱锋话锋一转,告诉开发商:“有免责因素,但不是全部免责。”
朱锋调解时,以当事人的身份进入,让当事人心平气和,愿意调解。面对业主,朱锋努力做到使其仲裁请求和目的分离,对业主强调开发商的困难,告诉他们开发商要解决很多像他们一样的业主的问题。
面对开发商,朱锋与其计算延迟天数:大多延迟165天,查定灾害天气20多天,那算上一个月怎么样?
朱锋也了解了2008年宝鸡市房租的基本行情是:一月每平方米10元。这样一算,部分业主在延迟交房期间的房租损失也明确了。
和朱锋一样,针对这个小区不同业主不尽相同的仲裁请求,仲裁员各显神通,以不完全相同的调解方式,实现了案结事了,诠释了仲裁的灵活性和优势,展示了宝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水平,维护了业主的权益。

甘棠遗爱 便民站点


召公,与周公姬旦应属同辈。曾辅助周武王灭商,与周公旦分陕而治,陕原以西的地方归召公管理。当政期间,召公将其辖区治理得政通人和。传说,为了方便老百姓,他曾在乡间一棵甘棠树下办公。后人为了纪念他,舍不得砍伐此树。《诗经•甘棠》就是为此而写的,也留下“甘棠遗爱”、“甘棠之思”的成语典故。
宝鸡市道路交通事故仲裁工作站,就分设在每个区县。仲裁工作常在村口路边开展,是“甘棠遗爱”的现代版。
宝鸡市道路交通事故仲裁岐山工作站,老司法工作者史明科是新任负责人,上任十来天,已处理了6个案子,都是调解。这个工作站从2009年设立,当年下半年就有了效果。2011年调处案件90多件,现在累计500多件。
2008年起,宝鸡仲裁委员会同宝鸡市交警支队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遵循“合法、自愿、便民”的原则,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解决中引入仲裁机制,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逐步形成了具有宝鸡特色的仲裁工作方法、工作理念和工作理论体系。设立交通事故仲裁工作站14个,调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7000多件,实现纠纷处置在一线,矛盾化解在基层。
宝鸡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工作,2008年6月开始,在宝鸡市金台、陈仓两区试点,2009年全面推行。推行5年多,现在每个大队都设有仲裁工作站。宝鸡市交警支队党委委员、调研员马芳生说,道路交通事故仲裁工作的实质是以仲裁调解为核心,以行政调解、人民解调、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方法来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和纠纷,这种“四位一体”的调解模式,减少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容易反复、司法调解时间长的缺点,当事人普遍满意,具有法律同等效力,取得了社会、法律效益的双赢。
宝鸡“四位一体”的调解模式,得到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的肯定和表彰。宝鸡市公安局因此项工作而荣获公安部第二届全国公安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三等奖。2012年10月,在郑州召开的全国仲裁工作年会上,国务院法制办将宝鸡创立的“四位一体”模式向全国仲裁界进行了推广。全国已有十多家仲裁机构,公安交警部门前来考察学习。交通事故仲裁工作已成为宝鸡仲裁工作的亮点。
  宝鸡仲裁委员会联合市交警支队召开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工作总结表彰会,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联席会议,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案件的执行达成了共识,进一步规范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案件的执行。
仲裁委制定了《交通事故仲裁工作站管理暂行规定》、《交通事故仲裁工作站工作人员工资管理办法》,制定了四种交通事故仲裁调解书示范格式。从工作开展、人员管理、考评考核、工作守则等十个方面,对工作站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和监管,与此同时,也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仲裁委对工作站已办理的案件进行案卷评查,采取互查、点评等方式相互取长补短。举办了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会。会上邀请仲裁专家、交通事故调解专家、保险理赔专家,分别从文书的规范制作、调解技能、保险理赔等不同方面进行培训讲授,使工作人员增长了知识、增强了业务技能。
  不论案件大小,都签订正规交通事故仲裁协议。宝鸡基层民警反映:事故仲裁也适合于农村。工作站设在本县区,群众咨询和申诉都方便,收费又合理。
市交警支队调研员马芳生说:“事故仲裁工作地点很灵活,和当事人很对等,实实在在不做秀,当面说好,马上付钱,案结事了。仲裁员很认真,提前介入,善于调解。当事人、民警都认可,效果好。“四位一体”的调解模式是一个创新,提高了效率,节约了警力。五年来的实践证明,事故仲裁很有生命力,因为它能解决实际问题。”
刘虎成一直负责着交通事故仲裁工作推行,他说:“交通事故仲裁工作的开展,让仲裁更加贴近了生活和民众,接了地气。充分体现出了仲裁的社会性、公益性和仲裁为民的服务宗旨,是宝鸡仲裁委员会和市交警支队共同推出的一项便民利民的新举措。”

凤鸣岐山 九州来仪


  现在,宝鸡仲裁委每年接待当事人咨询3200多人次以上,2012年受理案件1917件,涉案标的18700万元。调解和解率占结案数的64%。个案平均办理期限为57天。两月内结案数量达到结案总数的55%。2013年受理案件1922件,涉案标的27011万元。办案数量较去年有大幅度的增加。
宝鸡仲裁委员会站稳了脚跟,树立了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形象。成立以来,累计受理仲裁案件15260起,涉及争议标的13亿多元。连续几年,受理案件数量居西北第一位。
2011年和2012年,先后有西安、咸阳、汉中、哈尔滨、贵阳、天水、西宁、银川和松源等地的仲裁界同行前来考察学习。
宝鸡仲裁委员会2002年被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全国首批实现跨越式发展的36个重点联系仲裁委员会之一,2005年被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43个规范化建设试点仲裁机构,2014年2月又被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19个“两化”建设试点仲裁机构之一。
《诗经》里多首诗成于周。“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被认为写的是宝鸡东部岐山的凤凰山。诗以凤凰和鸣,声回山岗,梧桐茂长,身披朝阳,表现高洁美好的品格。这亦如仲裁之于人类,也如宝鸡仲裁委之于西秦大地。
2009年国务院批准《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要把宝鸡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双基地的建成,将赋予宝鸡仲裁委员会新的职责和使命,也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
宝鸡仲裁委员会主任张敬原说:“未来的宝鸡仲裁委将继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树立仲裁机构公信力,认真贯彻公正、廉洁、高效、务实的工作方针,按照立足宝鸡,服务全省,面向全国,建设全国先进仲裁委员会的目标,严格依照法律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活动。”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宝鸡已是中国西部的工业重镇,宝成铁路是中国第一条电气化铁路。如今,宝鸡拥有了许多现代时尚的称谓:国家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中国十大生态宜居城市等等。而这一切,使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无比幸福,无比惬意。炎帝的功德,划过历史的天空,而今炎帝的后人,耕耘在八百里秦川的西端,他们希望有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园。在这个家园里,需要一个“德高望重者”,替他们说事。宝鸡仲裁委员会无疑就是一位“德高望重者”。宝鸡仲裁委员会的出现、成长和壮大,将促使这个家园向人间乐园的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