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完整的仲裁协议,应当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等三方面内容,缺一不可。但有的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协议不够规范。有瑕疵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要进行具体分析,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仲裁协议是有效的: 1、同时选择两个仲裁机构的。只要对仲裁机构的约定是明确的,即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中的任何一家申请仲裁,法院没有管辖权。 2、约定“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只要在约定的当地只有一个仲裁委员会,应当认定约定明确,仲裁条款合法有效,法院没有管辖权。 3、约定或仲裁或诉讼的。当事人约定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既申请仲裁又起诉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管辖。 4、仲裁协议中的仲裁机构名称表述不准确,如“××市仲裁委员会”等。只要该约定的表述在文字和逻辑上无歧义,能够确定相应的仲裁机构,那么仲裁协议应当是有效的。 当然,对有瑕疵的仲裁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订立规范的仲裁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