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乔军在宝鸡仲裁委第四届仲裁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宝鸡仲裁委第四届委员会仲裁员大会上的讲话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乔 军
(2012年3月20日)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之际,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宝鸡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仲裁员大会。刚才,智慧同志通报了2011年仲裁工作,安排了2012年工作,虎成同志宣读了聘任第四届委员会仲裁员决定,仲裁员代表作了很好的发言,大会对2010至2011年度十件仲裁典型案例进行了表彰。在此,我代表仲裁委向第四届聘任的各位仲裁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办理十大典型案例的仲裁员和办案秘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宝鸡的仲裁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仲裁工作的重要性
仲裁法律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仲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仲裁工作是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仲裁与法院最大的不同就是以调解为基础,调解争议和纠纷,理顺的是民心,体现的是社会稳定,追求的是社会效益。从这个意义上说,仲裁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也是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连心桥”。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改革的关键时期,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化,矛盾冲突也日益社会化。仲裁作为依法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一种有效手段,能够把法治精神与以人为本、灵活调解有机结合,能够依托社会资源解决市场主体利益争议,能够找准解决矛盾冲突的切入点,从而最大程度地减轻经济纠纷的负面影响。因此,仲裁已逐步成为有效化解各种经济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当前,我市正处于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的关键时期,充分发挥仲裁工作优势,及时、高效地化解各种经济纠纷,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优化我市投资软环境、提升城市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新一届仲裁委员会,要自觉承担起开创宝鸡仲裁工作新局面的历史重任,从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宝鸡率先跨越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刻理解仲裁工作的职责定位和发展要求,切实增强做好仲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改革创新,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仲裁法律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仲裁事业发展。
二、切实加强仲裁工作队伍建设
仲裁员队伍建设是发展仲裁事业的关键。仲裁员是仲裁案件的主体,对内关系着仲裁案件的质量,对外关系着宝鸡仲裁的形象。因此,德才兼备是从事仲裁工作的基本要求,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是做好仲裁工作的重要保证。2011年10月,湖南衡阳仲裁委的一位仲裁员和办案秘书,因与一方当事人勾结做假案,被人民法院依枉法仲裁罪判处有期徒刑,这是湖南也是中国首例枉法仲裁入罪案例。首例枉法仲裁的法槌,给仲裁员、办案秘书敲响了廉洁公正的警钟。
做仲裁工作,可以让别人说我们没有境界,但绝不能让别人说我们没有底线。在工作中,个别仲裁员存在位置失衡、角色错位、办案不严谨、不注意保密等问题,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公正、及时,是仲裁追求的目标,也是当事人对仲裁的最大期望。这就要求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要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循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格操守;要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树立仲裁队伍公正、诚信、高效的良好服务形象。仲裁委办公室要按照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办事流程,强化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仲裁员、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特别是对本届续聘和新聘的仲裁员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培训,切实加强仲裁业务、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同时,要健全完善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强化廉政建设,杜绝人情案、关系案,树立仲裁公正、高效、廉洁的形象。
三、全面提升仲裁工作水平
近年来,宝鸡仲裁工作稳步发展,社会服务功能逐步得到充分显现,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对仲裁的宣传不够广泛,社会公众对仲裁工作的认知度不高,有关部门发挥仲裁作用、利用仲裁机制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识还不够等。宝鸡仲裁工作的发展实践表明,仲裁事业服务市场经济大有可为。今后的仲裁工作必须夯实工作基础,紧贴市场经济,用市场经济的大思维来谋划,高起点起步,高标准要求,高水平运作,力求开创新局面。
一要服务大局。仲裁工作一定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容易出现纠纷争议的重点部位和领域。当前要围绕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的目标,突出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要紧贴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关天副中心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和工程、国有企业改革、招商引资等工作中主动推介仲裁,利用仲裁优势和作用帮助市场主体防范和化解风险。二是要抓住宝鸡经济快速发展为仲裁事业发展带来的新机遇,紧跟仲裁发展的时代潮流,学习先进的仲裁理念和工作方法,尽量缩小与先进地区的差距,把宝鸡仲裁打造成增强宝鸡竞争力的品牌和名片。
二要坚持原则。仲裁工作要做好,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必须始终坚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向。仲裁机构不是私人产业,更不是营利性组织,必须依法承担起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这是仲裁法明确规定的,也是必须牢牢把握的方向性问题。二是必须体现出时代的先进性。在遵循基本方向的基础上,要努力探寻开展好仲裁工作的路径、方法。坚持走“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道路,不断提高民商事合同规范率、仲裁机构约定率和仲裁案件快速结案率、自愿和解调解率、仲裁裁决自动履行率,坚持用市场经济办法解决市场经济纠纷。三是必须把发展的硬道理贯穿仲裁工作始终。由于市场主体对仲裁制度了解不多,认识不到位,有些政府机关对这项事业关心支持的也不够,开展好这项工作也必须把发展的硬道理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一心一意地谋划仲裁事业,千方百计地促进仲裁事业,齐心协力地抓好仲裁事业,以实现日益广阔的发展目标。
三要积极创新。首先,要坚持改革创新。从建立和完善体制机制入手,不断创新仲裁理念,完善适应解决市场经济纠纷特点的仲裁调解机制,探索并实践促进社会和谐、加快经济发展、降低经济纠纷解决成本的全新仲裁方式。其次,要拓展服务领域。既要守住传统的仲裁工作领域,同时要积极开拓新的服务领域,像近两年开展的交通事故仲裁和医患纠纷仲裁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今后仲裁工作要围绕我市大城市建设、城乡统筹等工作,特别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积极开展仲裁工作及相关法律服务。要树立开放、竞争的思想观念,在更广阔的空间寻找发展机遇,在全省乃至全国打响宝鸡仲裁的品牌。第三,要注重统筹兼顾。在依法调解经济纠纷的同时,还要注重社会效益,强化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对群体性、集团性纠纷的仲裁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依法、公正、高效地进行调处或做出裁决,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要和谐仲裁。公正、和谐是仲裁的基本理念,仲裁工作既要依法办案、解决矛盾纠纷,又要和谐办事、维护社会稳定。这就要求仲裁工作人员在充分运用仲裁方便、快捷、灵活等特点和优势的同时,把现代仲裁的公正、和谐理念贯穿于仲裁工作的各个环节。要针对不同市场主体和不同经济纠纷类型的特点,以案释法、解惑释疑,指导各类市场主体正确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并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要提高审理仲裁案件的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仲裁案件的快速结案率、和解调解率和自动履行率。
五要加强宣传。要把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努力营造有利于宝鸡仲裁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仲裁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仲裁法律制度的社会知晓率,使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认识仲裁、选择仲裁,使更多的人懂得通过仲裁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进一步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我市仲裁事业发展。
同志们,宝鸡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宝鸡仲裁事业正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大家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齐心协力、创新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宝鸡仲裁工作新局面,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