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道路交通事故仲裁工作全面发展,宝鸡仲裁委员会与市交警支队于2014年5月27日在眉县召开“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仲裁暨夏季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现场推进会”。
2013年,道路交通事故仲裁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指导下,通过县区各大队、事故处理民警、仲裁工作站工作人员的紧密配合、扎实工作,交通事故仲裁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年共化解交通事故争议案件1680件,涉及争议金额6720多万元,尤其是眉县仲裁工作成绩突出,全年调解处理286件,大大减轻了事故处理民警的工作压力,实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仲裁推行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创建和谐交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不平衡。部分县区大队因工作变动,新任领导及部分民警对“四位一体”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的工作性质、目的、工作流程等学习不够,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与仲裁工作站配合协调不力,严重影响了该项工作的开展。二是仲裁工作站部分工作人员法律文书质量不高,工作方法不够灵活,工作水平急待提高。
会议通过经验介绍、现场参观、座谈交流、集中培训等形式,达到了统一认识,改进方法、提高办案质量、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进一步发挥仲裁便民、利民的积极作用。
市交警支队党委委员、调研员马芳生,副调研员倪双维,事故对策科科长黄宏孝,宝鸡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仲裁办主任李智慧,副秘书长、仲裁办副主任刘虎成,综合部副部长荆霞等出席了会议。各县区及直属交警大队分管事故处理的领导、事故中队队长及13个仲裁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共计48人参加了会议。
(综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