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道路交通事故仲裁暨夏季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现场推进会在眉县召开

为促进道路交通事故仲裁工作全面发展,宝鸡仲裁委员会与市交警支队于2014年5月27日在眉县召开“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仲裁暨夏季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现场推进会”。


2013年,道路交通事故仲裁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指导下,通过县区各大队、事故处理民警、仲裁工作站工作人员的紧密配合、扎实工作,交通事故仲裁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年共化解交通事故争议案件1680件,涉及争议金额6720多万元,尤其是眉县仲裁工作成绩突出,全年调解处理286件,大大减轻了事故处理民警的工作压力,实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仲裁推行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创建和谐交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不平衡。部分县区大队因工作变动,新任领导及部分民警对“四位一体”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的工作性质、目的、工作流程等学习不够,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与仲裁工作站配合协调不力,严重影响了该项工作的开展。二是仲裁工作站部分工作人员法律文书质量不高,工作方法不够灵活,工作水平急待提高。


会议通过经验介绍、现场参观、座谈交流、集中培训等形式,达到了统一认识,改进方法、提高办案质量、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进一步发挥仲裁便民、利民的积极作用。


市交警支队党委委员、调研员马芳生,副调研员倪双维,事故对策科科长黄宏孝,宝鸡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仲裁办主任李智慧,副秘书长、仲裁办副主任刘虎成,综合部副部长荆霞等出席了会议。各县区及直属交警大队分管事故处理的领导、事故中队队长及13个仲裁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共计48人参加了会议。

(综合部)